一、共性要求
(一)每月规定动作
1、按月缴纳党费。2、重温入党誓词。3、集体诵读党章(系列讲话)。4、评选党员“闪光点”。5、定期查摆整改问题。
(二)年度规定动作
1、开展党员志愿服务。2、开展民主议事(党、村、居务公开)。3、开展党内激励帮扶。4、讲党课。5、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二、月份具体安排
5月份:
1、县委学做办研究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任务指导书》;县纪委牵头研究制定“村霸”、“蝇贪”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今日阳新》研究制定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方案;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研究制定巡回宣讲工作方案;县教育局、县妇联研究制定“党员家风建设好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县民政局、团县委研究制定党员志愿服务模范、党员志愿服务先锋队评选活动方案。
2、各镇场区、各县直单位党委(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报上级党委备案。
3、开展“学思践悟系列讲话”专题讨论。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
5、开展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
6月份:
1、开展6月份“党员三日+”活动,农村(社区)以“活力村庄(社区)”为主题,机关和“两新”组织结合实际开展确定主题。同步开展“政治合格”和“执行纪律合格”专题学习讨论等活动。
2、以镇区为单位,组织全县农村(社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场观摩会,每个镇区培育3个以上观摩点,报送“党员三日+”活动案例。
3、开展“党员家风建设好家庭”评选活动。
4、各镇区、县直部门开展本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答,推荐产生参加县级竞答选手;联合县电视台开展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答活动。
5、开展第二轮集中督导工作。
7月份:
1、开展7月份“党员三日+”活动,同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七一”讲专题党课、“我看党内政治文化”专题讨论、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
2、开展全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场观摩会。每个单位至少报送1例“党员三日+”活动案例。
3、利用“七一”纪念活动,县电视台、《今日阳新》集中宣传一批基层先进典型。
4、征集领导干部党课讲稿,县级领导干部,镇区、县直部门“一把手”,“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每人不少于1篇党课稿,择优刊发。
8月份:
1、开展8月份“党员三日+”活动,同步开展“品德合格”专题学习讨论、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等活动。
2、组织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场观摩会,每个镇区培育2个观摩点,报送“党员三日+”活动案例。
3、梳理编印《全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优秀案例汇编》。
9月份:
1、开展9月份“党员三日+”活动,同步开展支部问题整改半年督查、党员领导干部“我为支部建言献策”、“问题整改你评我议”等活动。
2、“两学一做”先进典型宣传展示。
3、开展第三轮集中督导工作,将领导机关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作为督查重点内容之一。
10月份:
1、开展10月份“党员三日+”活动,同步开展“作用发挥合格”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制定党员合格和不合格标准。
2、组织全县党员收看党的十九大。
3、开展优秀村庄理事会评选。
11月份:
1、开展11月份“党员三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讲专题党课,同步开展“十九大精神之我见”专题讨论、制定党员合格和不合格标准等活动。
2、征集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党课讲稿,择优刊发。
3、开展第四轮集中督导工作。
12月份:
1、开展12月份“党员三日+”活动,同步开展“发挥作用合格”学习讨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2、“两学一做”先进典型宣传展示。
3、编印《学习教育优秀党课汇编》。
4、开展支部问题整改年度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