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人民医院是第三批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必须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2015年10月30日起,阳新县人民医院执行物价、卫计、财政、人社等省、市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调整后的新医疗服务价格。
阳新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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