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科研、论文、新技术新业务、重点专科和继续教育一直是我院工作的薄弱环节,严重制约了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和提高,为了推动我院科研、论文、新技术新业务、重点专科和继续教育工作的积极开展,促进我院科研学术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为创建重点专科、医院等级评审升级打下良好基础。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科研工作
1、建制科室每年至少申报开展一项科研课题;
2、申报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有科研课题。(2013年、2014年要求科研课题立项,2015年以后的要求有鉴定结果的科研项目)
3、每半年预考核,未开展的科室预扣全科一个月度20%的绩效工资。
4、科研课题通过审批立项后,国家级的奖励250分、省级的奖200励分、市级的奖励125分给申报人。
5、科研课题完成后,通过鉴定,认定为达到国家级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奖250分,达到省级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的奖200分,达到市级水平或市内领先水平的奖125分给申报人。
6、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三等奖的,奖励250分,获得市级二等奖的奖励500分,以此类推,获奖每上一个台阶,奖励增加250分给获奖者。
二、论文
1、10人及以上临床、医技科室,每年必须在“双源期刊”或更高级别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他临床、医技科室,每年必须发表论文1篇。
2、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时,上一任职期内,必须在“双源期刊”或更高级别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否则医院不予聘任。
3、年中预检查时,发表论文未达到要求的科室,预扣科室一个月度20%的绩效工资。
4、在“双源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长篇论文奖励20分,短篇论文奖励10分;在“中华医学系列”杂志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长篇论文奖励250分,短篇论文奖励100分;被SCI收录论文的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长篇论文奖励500分,短篇论文奖励200分。
三、新技术新业务
1、所有临床、医技科室,每年至少开展一项新技术、新业务;
2、年中预检查,没有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室,预扣科室一个月10%的绩效工资。
3、晋升高级职称,上一任职期内必须开展一项新技术、新业务。
四、重点专科
1、医院奖励临床、医技科室创建省市级重点专科;
2、申报创建重点专科的科室,医院将在人力、设备、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
3、创建一个市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奖励1250分;学科骨干(限两人)每人奖励500分,医生、护士长奖励125分,护士奖励50分。
4、在重点专科挂牌周期内,科室每位职工月绩效工资上浮20%;
5、省级重点专科,奖励翻倍。
五、继续教育
1、医院鼓励各科室积极开展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2、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功并开展的,省级继教项目每项次奖励250分,市级继教项目每项一次奖励125分。
六、本规定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以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悖的,以本规定为准。